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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资助计划
来源: | 作者:博后启明 | 发布时间: 2024-10-29 | 328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吸引优秀博士来渝从事博士后研究,加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重庆市开展2024年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该计划每年择优遴选150个项目,资助标准分为四档:特等30万元/人、一等20万元/人、二等10万元/人、三等5万元/人。申报条件要求项目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申请人在站时间不超过2年且未获过特别资助,入选后需完成结题方可出站。已获国家和市级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优先支持从事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实验室研究及服务重庆“416”科技创新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的博士后,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及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获奖团队核心成员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参赛者可直接进入最终答辩。重庆大学自主招收博士后及金凤实验室专项另行安排,市外工作站与本市流动站联合招收者不可申请。申报项目需紧扣国家战略,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优秀博士来渝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5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70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资助

    每年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研究,并给予一定科研资助。特别资助拟资助项目150个,资助经费为科研经费,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30万元/人,一等资助20万元/人,二等资助10万元/人,三等资助5万元/人。

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以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2.申请人在站时间不超过2年,优先支持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结果发布之日仍在站且在本站未获得过特别资助,入选项目后需完成项目结题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3.国家和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重庆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入选者不可申请。获得重庆市博士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以相近或相同项目重复申报。

相关说明:

    1.市博新计划、特别资助向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倾斜,对围绕我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后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对从事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

    2.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主体赛获奖的团队核心成员和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直接进入最终轮答辩,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3.重庆大学自主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金凤实验室博士后创新人才专项另行通知。

    4.市外工作站与我市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

    5.申报项目内容紧扣“四个面向”,重点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和聚焦我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需求的项目倾斜支持。  

原文来自: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bsh/202410/t20241028_13743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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